個人資料告知
說明正式帳簿所涉及的資料及處理目的。
政策版本:2026-09-29-formal-v2
資料類型與用途
Email、公司資料、使用者輸入的交易、交易對象、帳簿及認證與操作紀錄,用於身分確認、帳簿保存與顯示、權限管理、防止濫用及客服。輸入第三人資料前,請確認必要權限及告知,勿輸入與記帳無關的敏感資訊。
儲存環境(日本境內)與委託對象
應用程式、資料庫、認證系統及備份,存放於 GMO インターネット株式会社 所提供 ConoHa VPS 上的本公司管理環境;ConoHa 使用日本境內的資料中心。Supabase 軟體由本公司自行維運,並非使用 Supabase 雲端代管。
備份以加密形式保存,原則上建立滿 90 日後依序刪除;惟最近 7 份備份及指定作為還原演練證據之備份,可能保存逾 90 日。備份除存放於與正式環境相同業者的基礎設施外,另將加密副本保存於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儲存位置;副本亦依上述保存期間原則刪除。如變更或新增存放位置,會更新本頁並告知。
使用位於外國的業者(美國)
本服務由下列美國業者處理個人資料:
【Resend(Plus Five Five, Inc./美國)】用於寄送認證郵件(註冊確認、重設密碼等)。該公司會收到收件者 Email、郵件內容(含確認及重設連結)與寄送紀錄。郵件寄送處理於該公司的東京區域進行;但依該公司公布,帳號、郵件 metadata 及日誌等資料不論寄送區域均保存於美國,郵件與日誌資料保存 30 日。該公司採取之措施:該公司於其資料處理協議(DPA)中約定以本公司受託者身分處理個人資料、管理再委託對象(依該公司公布,再委託對象均位於美國,變更時會事先通知),並於契約終止後 90 日內刪除資料;該公司並自行公布已取得 SOC 2 Type II。惟該公司於同一 DPA 中表示,對於用以識別寄件及收件對象之資訊、活動紀錄等使用資料,由該公司自任管理者,並用於防止濫用及資安事件等該公司自身目的(依該公司公布,為確認可信度與安全性,可能將部分郵件樣本交由美國之再委託對象處理)。該公司並承諾於知悉個人資料侵害時不延遲通知本公司,且於儲存及傳輸時加密。另該公司 DPA 未提及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本人之查詢等請求由本公司窗口受理,並視需要與該公司協調處理。提供予 Resend 係基於註冊時取得之本人同意。
【Cloudflare Turnstile(Cloudflare, Inc./美國)】用於註冊、登入及重設密碼畫面的防機器人驗證。IP 位址、TLS 指紋、User-Agent、網站金鑰及來源等技術資訊會傳送給該公司(不會傳送表單輸入內容)。防機器人驗證於登入及重設密碼畫面在使用者開始操作輸入欄時載入,於註冊畫面在勾選同意欄後載入;僅開啟畫面不會載入。該公司也會為改善其機器人偵測等自身目的而利用這些資訊,且未公開保存期間。依該公司公布,資料主要保存於美國及歐洲經濟區。該公司採取之措施:該公司自行公布已取得全球 CBPR(Global CBPR)及全球 PRP(Global PRP)認證。惟該公司之客戶資料處理協議(DPA)未提及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本公司無法確認其是否適用於日本使用者之資料;該公司為自身目的之利用亦不在本公司指示範圍內。本人之查詢等請求由本公司窗口受理,並視需要與該公司協調處理。向該公司之提供(含註冊、登入及重設密碼時由本公司認證系統傳送之 IP 位址等)係基於註冊時取得之本人同意。由於防機器人驗證為登入本服務所必需,撤回此同意後將無法登入,本公司將說明停止使用之程序。
美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請參閱日本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公布之「外国における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制度等の調査」中的美國部分。
關於提供予上述各公司之問題,請洽下列窗口。
安全管理措施
資料存取依各公司成員權限控管。即使與其他服務共用認證系統,也不會因此向其他使用者公開公司帳簿。必要的管理存取限於維護、安全管理及客服等用途。本公司指定代表取締役為個人資料處理負責人。伺服器管理存取限於金鑰驗證,並保存登入紀錄。備份以加密形式保存。
就外部環境的掌握,本公司已確認個人資料會在日本境內(ConoHa)及美國(Resend、Cloudflare;Cloudflare 公布亦保存於歐洲經濟區)處理,美國制度則參照前項日本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的調查資料。本公司並每年至少一次確認上述各公司之認證與契約狀況及美國相關制度。
保存、刪除與本人權利
保有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通知、開示(含第三方提供紀錄)、更正、追加、刪除、停止利用、消除、停止提供予第三方,以及外國第三方提供相關資訊之請求,請以註冊 Email 寄至 service@shingihou.com。我們將以註冊 Email 等方式確認本人後,原則上以電子郵件回覆,不收取手續費。停止使用服務之申請依使用條款辦理。依法保存、維持帳務完整性、安全管理或稽核所需的紀錄,可能無法立即刪除;備份中的資料會在保存期間(原則 90 日;最近 7 份及指定作為還原演練證據者除外)屆滿後刪除。外部業者的保存依上述各公司規定。已無保存必要的資料會適當處理。
個人資料管理主體、請求及申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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